今日讀了「馬沙筆記」,不禁莞爾。
馬沙出身會計人,近年被所謂年輕中產視為偶像,但今日觀其言,我雖不願責其目光如豆但請恕我直言,年輕中產若視其為偶像,真的只有一句:「sorry囉!」
紅酒,的確是非必需品,但英國人一早就看穿了箇中價值,在過去百多二百年英國一直是歐洲(非產酒區)紅酒的集散地。而在西歐,紅酒與「寶石(precious stones)」一直享有「高級消費品」及「投資產品」的地位。故有論者認為,香港在麥高樂時代計酒價而非像過往以濃度徵酒稅是為了令香港回歸後不會和英國「爭生意」之舉。雖然1996年曾特首(時任財政司)一度將90%稅率調低,但梁錦松為了財赤,甘冒被譏Taxman之險再調高之,故香港一直只是紅酒消耗區而非投資區。
若減紅酒稅,香港可以再發展紅酒二手市場甚至拍賣、會展期貨等等市場。對於面對被澳門瘋狂搶奪MICE市場的香港旅遊界不啻是一支有力的強心針。因為隨着發展紅酒市場,一系列配套及相關工業(如會展、相關雜誌場刊印務、酒店、酒窖等等)都有需要隨之發展,當中可以創造多少非技術性職位?與其用公帑狂開NCSC職位去創造職位以致扶貧,倒不如用這個契機開拓香港新的出路。香港長期依賴單一業務只會是死路一條,只是今次主角由股市取代了以前的樓市。老實一句,每年政府從紅酒徵得多少稅?拋磚引玉總比坐井觀天好。
好了,到了減紅酒稅是為富人服務一點。如果如馬沙言,是否裁撤一個稅項只是依照「徵收標的是否必需品」的話,我想反問是否要收股票增值稅或大幅調高印花稅?反正股票不是「必需品」,減印花稅只會為「數字叔叔」等大戶服務呀!倒不如大家來刧富濟貧好了。
香港近年仇富風氣極重,單是一份AM730入面有多少專欄漫畫都是有理無理拿富人開刀?如今連中產者都單取「是否必需品」而斷一項稅收的存廢,坦白講,香港的「土共」不會是左派,而是口說擁護資本主義但骨子內非常仇富的「新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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